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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是无情却有情
——衡南法院服务“三农”工作侧记
作者:刘 学 丰  发布时间:2010-09-01 09:44:15 打印 字号: | |

20074月,衡南县人民法院一行127名干警从容、平静地搬进了衡南县新县城云集镇,结束了长达55年“蜗居”衡阳城区的状况。面对新的环境、新的机遇、新的挑战,衡南法院的干警们更加与时俱进、意气风发。今年以来,衡南法院紧紧围绕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大工作重点,立足县域特点,突出审判工作服务农业、农村、农民,加速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步伐。

高擎利剑 保一方平安

衡南县宝盖镇农民廖义东,利用衡南县农村合作信用社临时代办员身份,非法吸收资金,诈骗农户15人款项28万余元,挥霍一空,群众损失重大,怨声载道。该案诉至衡南法院后,该院快审快结,以诈骗罪判处廖有期徒刑11年,使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了挽回损失,衡南县冠市镇楠木村15户受害农户向该院以储蓄合同纠纷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衡南县信用联社返还储蓄款。鉴于该15农户住所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又多系老人,衡南法院开展巡回办案,出动车辆三台,二十余人,顶烈日,冒酷暑,奔赴楠木村,现场开庭,深受群众称赞。衡南法院以对罪犯的无情和对人民群众饱含深情,搏得了群众的关心、支持。1-6月份,该院共审理刑事案件7693人,审结7592人,突出对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销售伪劣产品、侵犯财产等坑农害农、危害农村、破坏农业生产的28件犯罪案件,坚持从重从快打击,维护了农村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与此同时,该院坚持人民内部矛盾协调化解的原则,妥善调处轻伤等刑事自诉案件5件,使当事人握手言和。

创新机制 促社会和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矛盾日益凸现,诉讼爆炸,审判工作压力增大,案多人少困扰人民法院工作。衡南法院创新工作机制,自加压力,负重奋进,大力推行“阳光司法”。为了增加司法透明度,该院继续完善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考评方案,在全国范围内首度推出量化考评指标,被《法制日报》等主体媒体广泛推介。该院将代表旁听的人员范围最大限度地拓宽到乡镇代表、村支书、群众代表,让普通老百姓更多地了解审判工作。1-6月份该院开展4次活动,参加旁听代表56人,其中农民代表12人,有效地宣传了法院工作。该院将巡回审判案件数量首度量化到庭,列入目标岗位制予以考核,规定机关业务庭,必须完成3-4个巡回办案,人民法庭必须在每个乡镇公开审判1-2件案件。1-6月份,该院已完成12件巡回审判案件,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了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该院认真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方针,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定纷止争。该院努力拓宽调解新思路,推行全程调解、全力调解、全心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中的每个环节。不断采取调解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面对面、背靠背(分别调解)、手牵手(合力调解)、心连心(情感调解)”的调解法,找准调解突破口,提高调处成功率。不断构筑调解工作新格局,推行调解关口前移,实行以法庭调解为主,法官分片联点负责,积极参与“三调联动”,确定每名法官联系一乡镇片区,以乡镇为依托,村(居)委会农户为辐射点的大巡回调解办案机制,坚持以“法官多下乡,群众少跑路”的工作措施,缩短法庭与农村的地理距离,拉近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充分体现司法为民。2008年,该院审理民商事案件1315件,调解结案808件,调解率69%2009年,审理155件,调解1165件,调解率75%,今年1-6月份,审理1049件,调解820件,调解率78.2%,茅市、栗江、江口等法庭,调解率达90%以上。

清执兑现 筑长效机制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衡南法院大力强化执行工作,完善震慑、救助措施,有效化解执行难。该院在处理被执行人衡南县云志化工有限公司涉代位纠纷、劳务工资纠纷等34件案件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经营不善,欠下巨额债务,引发大规模群体上访。院党组积极争取县委、政府支持,及时汇报,制订预案,及时处置被执行人固定资产,所得款项优先让张辉君等19位农民受偿,利益平衡,处理得当,受到县委、政府、债权人等各方好评,农民工敬送锦旗以示感谢。今年来,该院紧紧围绕最高法院倡导开展的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的契机,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力度,重打执行攻坚战,在合法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上做文章。今年1-6月份,该院共执行各类案件115件,执行标的3000余万元,执行率达84.19%

 

 

来源:衡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龙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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