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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心”做调解
作者:江黎明  发布时间:2012-11-29 16:39:58 打印 字号: | |
  “以心换心,将心比心。”衡南县人民法院院长廖宏伟以一句地方俗语作为法官们调解案件的良方。衡南县法院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819件,其中调解案件1945件,占总受理案件数的69%。如何能更好的解纷止纠、化解矛盾,使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和解。衡南县人民法院的具体做法就是——“三心”做调解。

                   真心调解,化解诉讼双方怨气

对于婚姻纠纷,邻里侵权纠纷,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一般性侵权案件,衡南法院的法官采取真心劝解,多次调和,让心有怨气的一方心情舒缓,从而达到化解矛盾的目的。全某梅起诉其夫全某华离婚,并要求其夫支付两个儿子抚养费三十万元。承办法官民一庭副庭长谢树萍主持了该案的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全某梅含泪控诉其夫在外包养女人(证据不足),分居两年来也未支付家庭基本开支。调解时,承办法官通过从二人的恋爱、婚姻生活、子女等诸多情况综合判断二人的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于是通过对两人当面调解,请双方亲友做工作,同时阐明破裂婚姻对本人及子女的诸多不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夫妻二人最终被法官的真情打动,和好如初。全某梅在撤诉时对法官讲:“我的婚姻未破裂,意味着家未散。孩子对父母,对家的概念才完整。是法官做工作的坚持,让我的气顺了。”

                   细心解难,力促诉争双方握手

对于大合同,大债权纠纷等民商事案件,衡南法院要求法官仔细阅案,认真听取诉争双方的诉求,从中找出双方争执不下的焦点,调解达不成的难点。唐某成起诉某建设公司拖欠其民工工资总计二十余万元。起诉之前,经政府部门多次协调,均未解决。建设公司以工程质量未达标,工人工资标准高低未约定而拒付工资,该案的承办法官在勘验工地时细心地发现,工地上的材料码放整齐,施工机械维护完好。在做调解工作时,承办法官将这一情况反馈给建设公司,建设公司老总彭某深受感动。当场拍板,同意支付民工工资。庭后,彭某说:“本想叫法官去勘验一下他的(指民工)施工未到位的地方,没想到法官的细心反让我受了感动。”

                   耐心释法,保住诉讼对方底线

对于诉讼双方当事人互不退让,而案件事实又相对清楚的案件,衡南法院的法官在做调解工作时从耐心释法入手,让诉讼双方当事人明白,哪些行为受法律保护,哪些行为被法律禁止,哪些义务必须履行以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只有让当事人明白这些通行的“法律道理”,才能让他们内心服气,真心服法。唐某明在起诉徐某发债权纠纷一案。调解时徐某发自以为民事纠纷不违法,有钱就还,没钱法院也拿他没办法。调解时,法官从耐心释法入手,告知当事人民事违法行为的种类以及不履行法律约定行为的后果及法律制裁措施。让当事人明白遵守法律的重要性。使当事人从知法、敬法到自觉守法的完美转变。调解签字时,徐某发说:“原来从来没有想到,欠钱不还也要坐牢,今天真是上了一堂法制课。”
来源:衡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费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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