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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一次改过机会,保一桩婚姻美满
作者:朱叶  发布时间:2012-12-06 11:10: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衡南县法院民事庭的法官在对一起离婚案子进行调解时显得格外小心谨慎,不是因为案子本身有多复杂,而是这起离婚案的被告有些特殊。

2006年,被告牛某与原告何某结婚,婚后双方感情不错,生育了一对可爱的儿女,生活本该幸福甜蜜。但如今,原告执意起诉到法院要和被告离婚,因为被告牛某有一恶习难改——盗窃。2009年,被告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十日;2010年,被告因盗窃被判处罚金5000元;2011年,被告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零三个月。原告何某很不明白,自己和丈夫一起打点零工抚养孩子,生活虽说不富裕,但只要双方共同努力,至少也能衣食无忧,丈夫为何要去干小偷小摸的事情。并且丈夫不仅没带回来什么,反而把夫妻俩辛苦赚来的钱都罚在里面了。原告何某多次规劝丈夫迷途知返,改邪归正,并以离婚相威胁,但都未凑效。这一次,原告何某已彻底对丈夫绝望,起诉到衡南县法院,执意要求与离婚。

一开始,调解工作的气氛比较紧张。法官们下意识的收好自己平时摆放在桌上的手机,钥匙等物品。因为原告态度坚决,暂时也没有一个合适的切入口。被告坐在一旁,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低头不语,就是不同意离婚。法官和被告亲属做原告工作,希望原告能再给被告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原告显得有些不耐烦,“我已经不知道给过他多少次机会了,可是他从来没有改过,这一次我真的不知道再怎么相信他了。你们都不要说了,我这次铁了心要离婚!”调解工作步入僵局。为了扭转局势,承办法官只好换一个话题,问起了双方的子女情况。原、被告双方婚后生了两个孩子,大女儿6岁,小儿子4岁,儿女双全,又正是最招人喜欢的年龄,令人生羡。说到自己的一对儿女时,原告的眼神顿时柔软起来,话语中带着浓浓的不舍和自豪。这时,承办法官感觉找到了调解的突破口,随后把被告和被告的亲属叫出门外,单方做调解工作。法官首先讲述了被告的家庭情况,希望被告能认识到自己家庭的幸福和温暖,是自己的不当行为造成了如今妻离子散的后果;然后严厉的批评了被告,警告其如果再犯后果远不止像今天这么简单,希望他务必改过自新;最后给被告提了一个建议,建议被告以孩子为切入点,主动向原告承认错误,立下保证,看原告能不能看在孩子的份上,再相信被告一次,给他最后一次机会。

被告牛某进来后,在法官和亲属面前主动向原告承认错误,并写下了保证书,保证痛改前非,承担起对妻子和孩子的责任,否则,自愿接受离婚,女儿归原告抚养。原告面对着在场的法官和亲属,面对着自己面前真诚改过的丈夫,想想家里那对可爱的子女,心里的防线慢慢的松懈下来。看到这种情形,法官趁势而上,继续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希望原告念在夫妻缘分和子女的健康成长上,给被告最后一次机会。在法官的引导下,双方亲属也纷纷开始做原告工作。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原告最后终于在调解和好协议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当我把被告写好的保证书和双方签字的调解和好协议装到案卷里时,我深深的为尽心尽力做调解工作的法官折服,为痛改前非、勇于改错的被告高兴,也为宽容大度以子女为重的原告祝福,希望下次我不会在法院见到他们。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给别人一次机会,说不定也是给自己一条出路。
来源:衡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费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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