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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技能之外的感悟
——初任法官培训班课堂随笔
作者:郭飞  发布时间:2014-07-16 09:14:46 打印 字号: | |
  作为未来的法官,我时常在观察与思考,那些优秀的法官,除了具备娴熟、精湛的司法技能之外,到底还有怎样的过人之处呢?内心许久的不解与疑惑,终于在培训班的课堂上找到了答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行为规范”。在培训班的课堂上,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飞跃老师,结合自己的所知、所见、所闻、所感、所悟,用智慧而生动的语言,精彩的阐述了“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行为规范”的内涵。

高老师在课堂上谈到,要成为一名优秀法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行为规范”,要做到“常念七字经,做好七字文”,即在工作中把握好“党、法、民、公、德、才、严”的内涵。

党,就是要把“党”字高高的举起,其核心要义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将司法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出,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法官,是为人民服务的法官,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工作的根本要求。党性和人民性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因此坚持党的领导,也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

法,就是要将“法”字铭记在心,其核心要义在于大力弘扬法治,强化法治意识。宪法、法律是法官的上帝。作为一名法官,应尊重宪法、法律,应时刻将宪法、法律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做到知法、懂法、用法,更要守法,要通过具体的工作来树立司法权威,传播法治思想。

民,就是要把“民”字刻在脑海,其核心要义在于心怀民本思想,践行司法为民。人民法官,要将人民放在心上,关心人民权益,保障人民权利。司法为民,是法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法官,是为人民服务的法官,要做到真心诚意的为人民服务,在具体的工作中要做到心系人民,以实际的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做好司法便民,真正司法利民。

公,就是要将“公”字摆上案头,其核心要义在于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铁肩担道义,信仰铸忠诚”。法官是公正的化身,法官肩负着维护公平与正义的使命。通过公正的司法活动,来实现公平正义,是我们法官永恒的追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法官工作的基本要求。

德,就是要把“德”字放在首位,其核心要义在于恪守职业道德,坚守司法良知。“德者,才之帅也!”法官,应是德才兼备者,且以德为先。“厚德载法”,法官,应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自身品德,优化自身品格,提升自身品位,以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职业道德为载体,践行司法为民。

才,就是要将“才”字放得更大,其核心要义在于提高司法技能,实现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才者,德之友也!”法官审理的案件,可能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我们博学多识。作为法官,不但要有扎实的专业功底,也应该加强理论与政策学习,了解国情、社情、省情,广泛涉及其他学科领域,提高我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为公正司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严,就是要把“严”字贯于全身,其核心要义在于严守法律、严以用法、严以用权。法官,身披法袍、手执法槌,掌有生杀予夺的大权。作为法官,应严守宪法、法律的底线,恪守“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行使审判权。
责任编辑:黄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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