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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9)
(2009年3月12日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4-10-28 09:56:01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同志们提出意见。

2008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治建院、业务强院、团结兴院、打造名院”的工作目标,为全县的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全县大局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040件,审执结2097件(含旧存135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210件331人,审结203件;受理民商事案件1148件,审结1245件(含旧存103件);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0件,审结40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19件,执结389件;受理再审案件6件,审结3件;受理执行案件217件,执行和部分执行198件,执行标的2552万元。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理念,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受理刑事案件210件331人(其中刑事自诉案件15件18人),审结203件,审结率96.7%。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2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73人。审理经济犯罪案件7件,严惩经济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在刑事审判中,一方面继续深化“严打”整治不动摇,依法严惩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如被告人刘华桥单独或伙同他人以租车为名对出租司机实施抢劫作案14起,抢劫财产价值达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针对云集社会治安和电力、通讯电缆被盗案件频发,我院集中审理一批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盗窃电力、通讯电缆案件,并将判决结果印发布告3000余份张贴到全县各乡、村,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另一方面,我们认真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刑事自诉案件均调解结案,且全部执行到位。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适用缓刑,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及时矫治,回归社会,做到震慑与教育并重,惩罚与保护统一。

精心开展民商事审判,维护经济运行安全、社会稳定和谐。我院受理民商事案件1148件,审结1245件(含旧存103件)。审理民商事案件,我院始终把调解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新思路。一是处理民事纠纷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促使大量民商事案件得以调解;二是注意完善多渠道解决争端机制,利用社会资源参予法院调解,扩大调解成果;三是不断拓宽调解范围,积极推行执行中的和解,做到审判执行两兼顾;四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实现三者的良性互动。2008年,我院调解结案753件,调解率为65%,运用“三调联动”机制调解结案73件。化解群体事件和预防易于激化的纠纷13起。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问题解决在基层。人民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913件,调解率达70%以上。调解工作的开展,缓解了执行压力,降低了诉讼成本,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我院在做好国有企业改制扫尾工作的同时,竭力维护民营经济的不断壮大和发展。尝试办理新类型案件,如云集汽车客运站股东权属确认纠纷一案,积极为县委、县政府献策出力,在短时间内处理了股东之间的权属纠纷,并成功引进了具有经济实力的衡汽集团投资云集车站建设,收到良好效果。

慎重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0件,审结40件。我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能够认真分析案件的具体成因和社会影响,做到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95%以上的行政诉讼案件以撤诉结案。对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院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我院2008年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2件,均被相关行政机关采纳。同时积极开展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工作,促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合法化。共审查受理工商、人防、国土、交通、计生、卫生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69件,已执结389件,执行标的320万余元,得到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充分肯定。

不断强化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新收执行案件217件,已执行和部分执行198件,执行标的2552万元,标的执兑率70.7%。在执行工作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逃债、躲债等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当事人依法实施拘留,依法拘留53人次。对有协助义务而拒不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依法给予警诫和处罚。对3家不协助执行的储蓄机构和2个有协助义务而不协助的单位进行了司法制裁。平时干警采取110式的机动方式。一是对申请人提供了被执行线索的均能及时出警,措施到位,确保不因法院的工作原因致使执行不能;二是主动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共出动干警800多人次,共查封财产76案,拍卖变卖财产39起。在冰灾期间,我院成功执结一起涉及179名农民工,工资总额270余万元的农民工工资案件,维护了冰灾期间和春节期间的社会稳定。

加强信访接待工作,提高服判息诉率。我院信访接待工作秉着“有访必接,有诉必理”的要求,树立信访接待无小事意识,坚持首问责任制、庭室负责人接待制、院长接待日制和立案庭专门负责制相结合做法,及时接受群众咨询和信访,信访接待工作做到“有登记、有落实、有结果”。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320人次,处理各类来信23件,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涉法涉诉赴省进京上访零记录。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一年来为赡养、抚养、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报酬等类案件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63000余元,为确有困难的执行申请人解决救助资金56000元。

发挥法院工作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院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一是服务于中心工作。积极为全县集中整治活动提供法律支持。在S214线改造过程中,我院派员先行介入,同指挥部一道深入车江镇的五个村、组做好法律宣传工作,使S214线改造过程中的拆迁工作在和谐稳定中顺利进行;二是集中宣判一批森林失火、盗窃通讯电缆案件,发布布告三期,印发布告5000余份张贴到各乡、村,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参与县政法委组织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和矿山周边秩序整顿等综合治理行动10次,出动警车15台次,出动警力120人次;四是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让公民了解法院,理解法院,支持法院工作。

二、着力提升法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科学发展,关键在人。近年来,我院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努力营造“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当知识型法官”氛围,致力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

认真扎实地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创满意”活动。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创群众满意”活动中注重解决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人民群众所反映的久拖不决、久拖不执的问题,我院开展了集中清理积案活动,对2007年以前的积案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并限期审结,对限期未审结的,视积案的年限对承办法官给予不同的处罚。通过活动开展,共清理审理积案85件,执行积案135件,执结和部分执行113件,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在抗震救灾中我院干警为灾区捐款32000元,党员交纳特殊党费11100元。针对我院搬迁至新县城办公,住宿楼未建成,干警上班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的情况,我院实施了电子指纹考勤,同时每个季度召开一次队伍建设状况、机关纪律作风和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讲评会,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促使干警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明显好转。

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健全“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的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二是虚心倾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邀请县政法委、组织部和县纪委领导到法院上辅导课,增强勤政廉政意识;四是对审判和执行活动跟踪监督,向150位案件当事人发出回访信,已收回121份,对所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逐一予以落实;五是办好一个食堂,杜绝干警接受当事人请吃,切实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有布署、有措施、有效果。

开展竞赛活动,激励干警争先创优。我院通过开展“六优四手”评选、庭审驾驭能力、庭审记录竞赛等活动,呈现了学习风气、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办案质量、工作效率、社会评价明显提高,涉法涉诉、来信来访、个案缠诉明显下降的良好局面。

三、狠抓制度规范建设,促管理上台阶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一年来,我院不断健全“用制度管人管事,对事不对人的”管理机制。一是完善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对我院的原有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进行完善,出台了《衡南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法》。新的办法更具有可操作性,严格了奖惩办法,只对院审管办第一次评查为优秀案件的予以奖励,对通过整改后达到优秀案件标准的一律不予奖励,对评查得分在90分以下的一律予以处罚。各业务庭设立评查员,对本部门所审结的案件进行初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大对副庭长以上干部承办案件的评查力度,开展自荐满意案件评查活动,要求担负审判、执行工作任务部门的副职以上人员每人挑选自认为满意案件5件,并附自我点评,参加院里统一评查,通过考评小组、审委会评查后,再组织参赛人员互评,按照所查案件平均得分排出名次,奖优罚劣,做到让参评人心服口服。我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案件评查结果每季度通报一次,有效地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今年共评查各类案件1988件,案件合格率100%,优秀率达到25%;二是加强审判方式改革,加快办案进度。立案后,将案件分发到主审法官手中时,确定开庭日期和结案时间,并告知当事人,以加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感,尽快审结案件;三是强化庭审功能,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的水平。开展庭审驾驭能力竞赛活动,认真搞好举证、质证、认证工作,加大庭审中的调解力度。特别是大胆适用简易程序,大大缩短了审理时间,加快了办案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结案周期与去年同比减少了20天,民商案件直接开庭率达100%,调解率达65%,刑事自诉案和解率达100%,执行案件和解率达31%。

四、自觉接受法律监督,促进各项工作

我院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监督意识,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审判作风的大事来抓。一是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无论是上级的重大工作部署,还是本院的工作安排都定期或不定期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年度工作报告在报告前先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听取意见,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在报告后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审议意见;二是认真有效地办理人大交办、上级督办的议案、批评和建议。对人大交办的事项,做到有登记、有措施、有结果、有反馈,力求公正高效。自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我院共收到代表建议11件,全部办结,如县人大十五届二次会议交办的《关于整治云集社会治安》1号议案,我院集中宣判一批在云集及周边地区抢劫、盗窃犯罪份子,印发布告500余份,震慑了犯罪,收到良好社会效果;三是认真拓展监督渠道。聘请27名人大代表为廉洁执法监督员,通过走访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临案听审,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法院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等形式,主动加强联络,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有力地促进了法院的工作。

我院通过全面发展审判工作,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开创了法院工作的新局面:行政审判、司法警察工作跨入全省先进行业,纪检监察工作名列全市第一位,案件质量、司法绩效、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名列全市第三位。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的支持。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理解。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各级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的发展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与党和人民的要求,与各位代表的期望还有差距。一是队伍的业务素质、执法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干警对新时期司法理念理解还不够,就案办案,不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二是法官队伍结构还不尽合理,审判人员青黄不接;三是案件执结率还有待提高,执行工作的开展力度还需加大,方法还需灵活多样;四是法院经费困难没有得到根本缓解,法庭建设相对滞后。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总结、克服和解决。

2009年和今后一段时期我院总的指导思想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司法为民理念;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法院改革为动力,全面提高法官整体素质;以强化内部管理为手段,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以质效管理为根本,提高审判效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推进“司法关注民生,审判贴近百姓”新的审判观念,为全面建设和谐衡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继续围绕“政治建院,业务强院,团结兴院,打造名院”的工作思路,具体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加强审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理念,依法审理刑事案件。继续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侵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犯罪;继续从严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净化经济发展环境;继续依法严惩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依法及时调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依法及时调整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财产、信用和契约关系,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调处各类民事纠纷,及时消除矛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提升社会公信力。积极宣传行政法规,增强社会各方面的行政诉讼意识,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的新思路。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维护法院既判权威。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努力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确保有执行能力、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都能依法及时得以执行,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二、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进一步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强化庭审功能,完善诉讼调解制度,继续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提高诉讼效率。进一步深入立案改革,规范立案工作职能,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年度内完成大立案初步格局和强化审判工作流程管理。建立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科技为后盾的后勤保障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办公信息化建设,五月底以前建成我院的计算机网络工程,提高办公信息化水平。抓好人民法庭重建工作,改善法庭的审判条件,完善法庭审判功能,实现法庭规范化管理,年度内力争建成两个人民法庭。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法官素质

要按照法官法和法官职业化的要求,大力推动法院队伍建设,促进法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法官队伍的作风建设,全面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二是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公正无私,廉洁勤政,司法中立的法官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的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确保队伍纯洁;三是继续开展“六优两手”竞赛活动,培养和树立干警争先创优意识,提升“服务、创新、争先”的能力和水平。

四、全面贯彻为民宗旨,落实司法为民要求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继续开展大走访活动和创满意活动,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真正达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的目的,树立人民法院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

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立案工作。坚持在信访问题上以“解决实际问题为主”的方针,继续推行“主管院长负责,承办法官释疑,合议庭人员担责”的信访责任制度,努力减少涉诉信访案件,杜绝越级信访案件。落实好司法为民的要求,决不能因为当事人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决不能让人情关系影响公正审判,决不能让当事人持有判决书而无法实现的权利。

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严格执行审判制度。进一步加强案件在立案、送达、调解、审理、执行、归档各个环节的管理监督,审判程序合法、规范。

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加强司法文明建设。要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宗旨,明确为民思路,改善为民措施,改进为民作风,落实诉讼指南,举证须知,诉讼风险责任告知等便民、利民措施,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做到思想上关注民意,态度上善待于民,司法上公正于民,确保当事人打一个公正的官司,一个明白的官司,一个便捷的官司,一个受尊重的官司,一个最大限度实现合法权益的官司。

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享受低保的当事人,赡养、抚养、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一律缓、免交诉讼费,对申请执行的当事人缓交执行申请费。筹备设立救助基金,让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确有维权的群众打得赢官司。

各位代表,依法治县,任重道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职责,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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