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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0)
2010年3月11日在衡南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4-10-28 10:10:41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用又好又快发展的审判工作,促进和维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为我县“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创新司法为民举措,认真履行审判职责

(一)落实“两减两扩”政策,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206件343人,审理200件328人。我院坚持严打方针,把刑罚锋芒直接对准爆炸投毒、涉黑涉毒、杀人放火、抢劫盗窃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刑事犯罪,对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的,坚决重判,决不手软。全年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8件23人,判处十年以下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7件54人,重刑率为28%。根据全县治安形势和各地治安状况,做到哪类犯罪突出,就打击哪类犯罪。选择5件抢劫、盗窃案件,对13名罪犯在三塘、向阳两地进行了公开宣判,张贴布告1500余份,极大地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还依法严惩了8起贪污贿赂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我院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方针,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两减、两扩”政策,对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青少年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减少适用监禁刑,扩大非刑罚处理,扩大适用非监禁刑。立足“教育、感化、挽救”,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23件34人,适用管制、缓刑的19件26人,促进了青少年犯改过自新。审理刑事自诉案件17件,全部调解撤诉处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贯彻“案结事了”方针,积极化解民商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1865件,审结1734件。民事、商事审判认真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方针,快立快审快结关系国计民生的案件,及时、有效地为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三农”工作服务。审理涉及拖欠民工工资劳动争议案件、农业承包、征地费用分配案件等249件。快立快审快结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审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道路交通、建筑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754件。快立快审快结金融危机给市场主体带来影响的案件,防范和减少商业风险,帮助企业走出困境,走向发展。审理金融债权纠纷、企业股权、合同纠纷、企业改制纠纷等案件331件,审结标的达9000余万元,协调、配合做好职工安置、工资发放、债权债务的处理工作。通过快立快审快结,保障了合法权益,调节了利益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为了实现案结事了,从审判方式改革入手,既注重“判好案件”,更注重“调好案件”。一是大力推进诉讼调解。做到能调尽调,少判多调,调解结案1251件,调解率为75%。二是积极参与“三调联动”。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和个人促成诉讼调解的案件达120件,我院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纠纷73件,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18件。三是做到调解关口前移。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回办案,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贴近农民的优势,把调解工作的重点放在法庭。法庭调解案件1042件,占办案总数的81%。

(三)坚持监督支持原则,稳妥处理行政争议。受理并审理行政诉讼案件42件,审查、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24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财产保全案件89件,既依法纠正违法行政,又大力支持依法行政,充分彰显公平正义。一是积极推行“协调处理”新机制。正确处理合法性审查与平等协调的关系,建议行政机关对缺陷行政行为进行自纠、完善,使行政案件尽量做到协调、撤诉。原告撤诉的案件达36件。二是积极促成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有6件诉讼案件的行政“一把手”亲自参与审理,80%以上的行政 “一把手”参加处理执行案件,提高了行政机关公信力,避免了矛盾激化,加快了纠纷化解进度。三是积极提供法律指导。加强与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沟通和交流,依法释理、引导,让法庭依法参与相关行政案件的执行,既保证个案处理的公正性,又注意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执行的203件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行政案件,受到干部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四)强化“清理积案”措施,全力推进执行工作。执行案件523件,执行标的 3350余万元。从打好“清理执行积案”攻坚战入手,我院做到领导、时间、力量“三集中”,解决“执行难”问题。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清理执行一批积案,带动执行一批新案。执行历年积案104件。充分利用执行威胁机制,对3个有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征信系统和媒体公布信息,效果很好,起到了“敲山震虎”的作用。用足、用活、用准执行措施,除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扣留、提取收入等强制措施外,当罚则罚,当拘则拘,处罚了5个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拘留了53人次,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800多案人次,拍卖变卖财产39案次。充分尊重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的执行异议权、复议权、起诉权,受理和裁决执行异议46起,审理案外人异议诉讼案件4起,做到阳光执行,避免了“执行乱”。积极引导执行和解,和解结案的 200余件,当事人在互谅互让、和谐共赢中自己解决执行争议,缓解了执行压力,提高了执行效率。

二、创新内部管理机制,努力建设审判队伍

办好案件,树好形象,关键在管理。我院把管理重点放在管人、管案、管财这三个难点上,创新管理方法和机制,切实加强监督落实。

(一)突出法官队伍管理。把法官队伍建设始终放在首位,任何时候都没有放松。一是建立“三个制度”。对过去的制度进行了认真的筛选、修订,整合编纂,建立了实际管用、简便易行的《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审判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三个制度,增强了制度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着力“三个层面”。着力建设团结务实的领导班子,着力建设过硬敢管的中层骨干,着力建设精业强干的法官队伍。经组织考察,提拔副庭长以上干部33人,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三是狠抓“三个重点”。重点抓业务学习。培养学习型法官,打造学习型法院,又有4人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向省高院、市中院输送了一批高素质法官,多篇审判调研材料在中央、省级刊物发表。重点抓工作考勤。实行“电子指纹天天考、纪监政工周周考、考勤月月都通报”制度和院领导上班公开制度,克服了上班拖拉作风,保障了正常工作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重点抓司法廉洁。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政法委《六个严禁》,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邀请纪委领导上反腐倡廉辅导课,向150位当事人发出了回访信,进行个案跟踪监督,彻查廉洁方面存在的问题,实施查处经费由被查人员自己负担制度。四是评优晋级实施“三个否决”。对不遵守纪律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政令畅通;对办错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公正审判;对有不廉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良好形象。

(二)统一案件质效管理。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审判质量和效率,出台了《审判管理办法》,从立案、审判、执行到督查,都规定了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质数指标、人庭责任、考核要求、奖惩办法、兑现机制。从领导到干警,做到人人有责任,人人要考核。解决了过去各项审判业务指标不一、管理分散、多头考核、监管脱节的问题,使各项审判质效纳入全院“一盘棋”管理,促进了各部门工作的和谐协调。审判监督庭统一审查、决定再审立案、审理再审案件和发回重审案件,改变了过去再审案件立案较乱、重新组成合议庭难、原审法庭人手不够、当事人申诉难、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依法审理再审案件5件。经过上级法院严格考核,我院司法质效工作走在全市法院前列,取得了“一保三降五上升”的良好效果(即保持“省级以上涉诉信访”零指标;“审理周期率、上诉案件改判发回率、申诉信访率”下降;“立案准确率、调解率、执行执兑率、三调联动参与率、全省社会评价指数”上升)。

(三)规范司法行政管理。司法行政工作是审判工作的重要保障。全院各行政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工作步伐。严格财务管理,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做到钱与案、人相分离,管钱与管案、管人相结合,使财务制度成为铁制度。严格装备管理,制定了《车辆管理办法》和配套规定,从俭节约,减少开支。严格安全保卫管理,强化安保措施,安装了价值28万元的电子监控设备。法警大队专司值勤、值庭、押解工作,确保开庭审判顺利安全。

(四)加强督导落实管理。为了保证全面完成岗位目标任务,我院成立了审判管理考评小组、目标管理考评小组,狠抓制度措施的监督落实,按照既定的项目、指标和条件,考准考实。考评小组广泛组织开展了科学发展观学教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院长庭长开庭审理示范、自荐满意案件评查、书记员庭审记录竞赛、 六优两手、优秀论文评比”等活动,抓点带面,促后赶先,保证了全院各项工作在各部门、各阶段都做到紧锣密鼓、环环相扣、平衡协调、全盘推进。

三、创新服务大局理念,切实保障审判效果

(一)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我们坚决服从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做到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工作事项、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都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不折不扣地完成县委布置交办的综合工作、中心工作。制定了《领导交办工作责任制度》,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县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到我院进行视察和指导,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了对人民法院、法庭工作的领导,为审判、执行工作撑腰壮胆,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我院依法执行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议案1件、建议11件,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回音,并书面答复代表;对县人大交办的3件大要案全部审理结案并及时汇报;接待人大代表来访和咨询48人次,走访人大代表40余人次;召开执法监督员和人大代表座谈会4次,开门征求意见;开展了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专项”活动,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审判工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24人,有效地缓解了案件多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

(三)积极参加综合治理。人民法院是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员,肩负着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使命。我院努力把审判效果转化为综治效果,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把参与“三调联动”列入目标管理;对社会治安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案件的处理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支持;适时组织开展集中公捕公判活动;积极参与学校、集市、矿山企业、公共场所周边的治安秩序的整顿,等等。一年来,参加各项综治行动10余次,出动警力120余人次,张贴布告6000份,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

(四)切实做好能动司法。我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能动司法”的要求,提高司法主动性。一是认真搞好信访咨询接待。不管是涉诉的,还是非涉诉的,都做好服判息诉息访工作,接待来院人员万余人次。二是做好审判延伸工作。针对个案反映出来的带有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2条,起到了很好的整改预防作用。三是积极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工作,确保调解协议自愿合法,保证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效能和作用。四是协助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妥善处理群体性劳动工资纠纷、征地用地补偿纠纷、建设工程款纠纷等40余起,取得了很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各位代表,2009年,我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受理各类案件3059件,审理、执行2780件,比上年增加36%;在全市法院评比中,行政审判、执行工作、纪检监察、司法警察工作名列第一名,司法质效、涉诉信访工作名列第三名,其他工作位居前列;行政审判、司法警察工作评为“全省先进单位”,“群众满意度评价指数”在全省排名67位,比上年前移11位,为我县荣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作出了积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更得益于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坚强有力的领导、监督、支持和社会各界、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的关心理解。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对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表现在:法官队伍建设还必须进一步加强,业务素质、司法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极个别干部还确实存在不公、不廉、不严、不文明、低效率的问题;队伍结构还不尽合理,审判人员青黄不接,现有的法律人才外流严重,审判任务繁重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执行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法庭建设相对滞后,办案条件和执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司法成本较高,工作经费相对不足,外调工作比较困难,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正确对待,努力克服和解决。

各位代表,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人民法院担负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用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围绕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大工作重点,带好队伍,办好案件,树好形象,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按照这一指导思想,我院将组织开展“司法为民服务年”活动,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心全意抓好审判。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充分发挥刑罚功能,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长治久安。深入贯彻“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民商事审判工作方针,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按照“公平正义,依法监督”原则,妥善解决行政争议,融洽干群关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努力减少“空调白判”,维护人民法院生效文书的既判力和法律权威。

二、真心真意带好队伍。进一步强化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遵守法官职业道德,提高法官政治素质。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保障和服务大局的能力。毫不动摇地抓好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坚持廉政一票否决制度,确保公正审判。扎实开展有益于队伍建设的“政治建院、争先创优、业务竞赛”等活动,深挖内潜,激发活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清正廉洁、敢于执法的法官队伍。

三、尽心尽意搞好管理。进一步完善、创新、发展《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审判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和相关配套制度,依靠制度管理。理顺管理权限,量化管理项目,把管理触角延伸到部门、到人员,延伸到整体流程、到审判环节、到具体个案,不留管理死角。对牵涉全局的工作、关系民生的审判、容易滋生问题的环节,实行重点管理。建立一套坚强有力、督促到位、考核严格的领导班子,确保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四、一心一意树好形象。一定做到文明司法,遵守职业道德,讲究司法礼仪,弘扬、传播和建设优秀的法律文化;一定做到和谐司法,克服官僚作风,不耍衙门态度,慎用法律措施,公平对待双方当事人,保证审判工作阳光透明;一定做到廉洁司法,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从小节上深究重责,在制度上堵源截流,落实监督管理措施,加大错案责任追究力度;一定做到公正司法,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摆证据讲硬理,摆法律讲透理,中立平等,公正裁决,做到法官堂堂正正,案件清清楚楚,当事人明明白白。

各位代表,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对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民法院使命光荣,任重道远。我们一定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坚决服从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精神,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埋头苦干,不辱使命,为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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