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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4)
2014年1月16日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4-10-28 10:58:27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公正、高效、廉洁、为民”为目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抓好审判工作,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社会大局

一年来,我院牢牢把握审判工作这根主线,审理、执行各类案件2733件,同比上升了8%。

(一)刑事审判有新发展。全年审结刑事案件295件,判处罪犯386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1 案83 人,重刑率达24 %。依法审判了贺鹏飞等13名被告人涉恶集团犯罪案,对几名主犯均处以重刑。严惩盗窃、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和涉及食品、药品领域的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判处销售、使用瘦肉精案件6件8人。罗某因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犯罪,审理职务犯罪案件16件18人。依法稳妥审理了全某受贿窝案,谭某等滥用职权、受贿等案件。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坚持规范化量刑,严防冤假错案。

(二)民商事审判有新作为。审理民商事案件1744件。切实抓好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调解1186件,调解率68 %,撤诉209件,撤诉率12 %。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坚持快审快结,民商案件结案率95%,同比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加强对劳动争议、拖欠民工工资等集团案件的审理,审结该类案件12起。慎重审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470余件。特别注重对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慎重处理赡养、扶养关系纠纷。依法有序审理了春晖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案,认真做好职工工作,特别是及时组织资金250余万元发放拖欠的职工工资和养老保险,稳定了职工情绪,减轻了信访压力。为县农行、县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专项清欠活动,共办理该类案件126件,收回贷款500余万元。为旺华萤石集团、天戈机械公司等企业清收货款1000余万元,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

(三)行政审判有新突破。审理行政诉讼案件47件,判决4件,协调后原告主动撤诉43件。加大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共执行该类案件245件,支持了依法行政。衡阳南岳机场因拆迁工作滞后,一度影响工程进展,我院顶住压力,积极作为,能动司法,一方面对不具备强拆条件的7户拆迁“难户”,运用法律政策攻心,依法补偿保障到位,促使其自觉拆除;另一方面对阻挠拆迁的“钉子户”陈某用12天的时间完成法律程序,在县委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成功实施了强拆,在当地引起了震动,极大地促进了南岳机场和云集北片开发后期征地拆迁工作。全年还审查执行社会抚养费强制征收案件242件,收回社会抚养费310余万元,推动了全县计生工作。

(四)执行工作有新推进。按照“要作为、要沟通、要有效果”的思路开展执行工作,共执行各类案件465件,执结率95.24 %,执兑率100 %,执行标的5000余万元,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当事人的权益,有效地缓解了执行“难”的问题。为响应党中央“打造诚信政府”的要求,我院积极寻求县委、政府领导支持,对省高院督办的9件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一一抓落实,成功执结。用实际工作和具体效果,争取案件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最大理解和认同,减少上访率,提高当事人的满意度。

二、切实强化人本观念,抓好队伍建设

以人为本抓队伍,努力在全院干警中营造“既要看得起法官这个身份,也要对得起法官这份职责”的氛围,有效提升队伍素质。

一方面,树立法官的自尊,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增强干警的自信心。针对少数干警的困惑、畏难情绪,通过“中国梦、法官梦”主题座谈、“党在我心中”演讲赛、邀请市委党校知名教授上形势分析课、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的精神宣讲座谈会等活动,增强全院干警对法律、法院、法官的自信。二是实施文化兴院战略。制订文化兴院规划,加大文化建设投入,完善文化设施;建设文化走廊,用简洁明了的警言警语、名人名言激励、鞭策干警;积极参与、举办各种文体活动,选派干警参加市中院的篮球赛和县城乔迁十周年群众活动;加强干警培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的培训30余人次,本院自行组织专题培训10余次,各有2名干警通过了全国司法资格考试和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三是关爱干警,关心干警疾苦。把精力和经费主要用于解决干警在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需要;从保障干警的基本生活需求做起,建好廉政食堂;争取县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解决了困扰法院多年的“家属房”问题,努力让全院干警住有所居。四是积极争先创优。尽力改变在全县经济环境测评中的落后面貌,成功创建了县级文明单位,审判质效、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市法院进入先进行列,司法警察大队被省高院授予衡阳市基层法院唯一一个“五星警队”荣誉称号,江口法庭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基层政法单位”,并被荣记集体二等功,法官队伍形象在全省民调中排名第50名,比上年前移了48位。这些荣誉激发了干警的活力和自尊,进一步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另一方面,强调法官的自重,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改善队伍形象。一是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指纹考勤、明查暗访、案件回访、互相评议、法警周一集中训话等方式促进作风建设,对工作作风存有问题,有损法官形象的6名干警进行约谈,并对其中较为严重的2名干警给予通报批评,让全院干警做到自省、自重。二是落实党中央从严治党的精神。坚决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从严治警的相关规定,反对浪费,厉行节约,严管公车和公务接待,按规定调整办公用房。在省、市法院的明查暗访和最高法院司法巡查中,没有发现一起违纪违规现象,工作作风、干警面貌和队伍管理得到了最高法院司法巡查组的高度评价。三是自觉接受监督约束。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时报送类案资料,办理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各1件,完成交办、督办案件8件,聘请27名执法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20余人次参与案件听审。虚心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邀请政协委员20余人次听审。认真听取群众和舆论监督意见,畅通媒体监督渠道,对网络等媒体监督的4起案件均作出妥善处理。

三、紧紧围绕司法质效,加强审判管理

(一)认真抓好“三评查”工作。推行案件质量一案一查,月月通报,季度讲评,共评查案件2000余件,优秀率达98%;对办案法官开展庭审评查,一人一案,人人过关,共评查开庭103个,观摩示范庭3个,评出优秀庭审6个,院长亲临听审,全年共听审33次;对裁判文书进行评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共评查裁判文书1204篇,评出优秀文书6篇。

(二)积极开展司法质效评估。全面运行数字法院系统,实现规范化、科技化、精细化管理,对审判质效一月一评估,扬长避短,严格奖罚。审判质效跻身全市法院先进行列,出现“两升两降”的局面,即结案率、案件调解率大幅上升,涉诉信访率、发改率明显下降。收结案数、调解率在全市均排名第二,发回重审的案件数比上年减少了三分之一,上诉案件发改率降低到2.18%。

(三)探索推进司法公开。加强人民陪审工作,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97件480人次,占普通程序案件88.77%。落实最高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通过组织推荐,任前考察,确定了72位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共上网裁判文书863篇。通过网络图文直播、微博、微信等方式,将庭审晒在阳光下,共直播案件5件。

(四)有效实施审判监督。全面落实再审听证程序,对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予以改判,全年共审结再审案件8件,改变原判决7件。特别是付孝梅与黄远昌的信访老案,通过对原判决的改判,得到了市中院的维持,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

四、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夯实基层基础。

(一)以司法为民为目标,加强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立案接待窗口的软、硬件设施,规范当事人接待用房,设立当事人休息区,改善条件,体现人文关怀。加强诉讼导引,切实改变“脸难看、门难进”的状况。改革信访工作机制,建立立案信访部门牵头,分管领导负责,主审法官终身责任制的信访处理机制,重大疑难案件由院长亲自接访、处访,加强源头治访,有效预防新访。开展司法救助,依法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解决救助资金3万余元,为困难群众、企业减、缓、免诉讼费30余万元。

(二)以公正高效为目标,加强信息化建设。用先进的理念指导信息化建设,共投入资金30余万元,实现了院机关与法庭的内网联通,将数字法院系统、科技法庭、监控安保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整合建设,花最少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用,为进一步推行司法公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以服务基层为目标,加强法庭建设。坚持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用,配强配齐法庭队伍,改善法庭的办案环境和条件,为8个法庭配备了办案警车。争取县财政对法庭建设的最大支持,投入资金近300万元,按照规划完成了栗江法庭的新建和花桥法庭的改造,两个法庭均已投入使用,鸡笼法庭已完成土地平整工作,向阳法庭、三塘法庭已完成了选址工作,基层法庭的面貌大大改观。

一年来,我院审判工作来势喜人,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司法管理和基层基础扎实有力。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关心和理解。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随着改革发展的进一步深入,人民法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但考验和压力也越来越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容忽视。一是个别干警对司法改革的精神理解不透,只看到机遇,没看到压力,如不能适应形势,就有可能被时代所淘汰。二是司法质效还不尽如人意。审判质量不优、办案效率不高、执行效果不好、个别案件不公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个别干警的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作风不实、要求不严、形象不佳,影响了社会对法院和法官的总体评价。四是“执行难”的问题无法根治,社会联动尚未真正建立。五是司法改革将带来新的冲击。特别是涉诉信访有可能出现法院“单打独斗”的局面,法院安保的压力将更大。这些问题和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民法院的发展。对此,我们将尽力加以克服和改进。同时,也恳请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关心、支持和帮助!

各位代表,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一年,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责任更加重大。今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司法改革为指引,认真履行宪法职责,着力推行司法公开,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探索改革,锐意创新,固本强基,为建成小康衡南提供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指导思想,我院今年的工作重心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和安排,提出了明确的改革方向和路径,我们要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在顺应顶层设计,配合开展司法体制改革的同时,更要积极探索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改革,推行司法公开,实行“倒逼”机制,特别是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司法改革,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司法工作,要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司法改革不偏离方向,不脱离实际。

二、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要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要顺应司法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探索实施法官分类管理,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要努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养,引导法官清廉务实,公正文明,宽容大度。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力克“四风”,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压缩15%以上,严治“庸、懒、散”,下基层,接地气,恤民情,惠民生。全年至少组织政治、业务培训10次以上,积极举办演讲赛、访贫问苦、法律知识竞赛、关爱留守儿童、文体等活动,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建设省特级档案馆,建设干部职工之家。

三、稳步推进审判工作。审判和执行工作,要始终为衡南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个大局保驾护航。刑事审判要重点打击恶性犯罪和多发性犯罪,营造社会治安的高压态势;全面推行规范化量刑和非法证据排除;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促进社会管理。继续围绕保稳定、促发展、护民生的重点,推进民商事审判,切实服务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社会秩序。行政审判既要规范行政诉讼立案管辖,树立行政相对人的诉讼信心,也要做好协调和解、矛盾化解工作,维护行政权威。改革执行工作机制,合理利用执行资源,公开执行信息,努力提高案件执行率和执兑率,提高人民满意度。确保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力争50%以上案件在三分之二审限内结案,民商案件调撤率达80%以上,上诉案件发改率控制在2%以内。

四、切实推行司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要依托现代科技,全面打造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确保裁判文书公开率100%,院机关所有审判庭、法庭50%以上的审判庭实现同步录音录像、网上直播功能,力争案件直播率达10%,在立案大厅建立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公开查询平台,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要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加强管理与培训,拓展案件陪审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确保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100%。要进一步加强科技法庭建设,确保审判流程全程留痕。要进一步推进案件巡回审判,院机关业务庭和各法庭都要选择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理解、支持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司法工作描绘了美好蓝图,我院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建成小康衡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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