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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欠债七年不还,执行法官雷霆出击强制腾房
作者:谭丹丹  发布时间:2019-04-28 11:43:19 打印 字号: | |
执行干警在制作物品清单
  4月17日,为了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衡南县人民法院再出重拳,出动执行干警、法警十余名,成功强制腾退了位于衡阳市蒸湘区太平小区的一套商品房,依法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和房屋买房人的合法权益。

2012年8月13日,王某国以搞工程缺乏资金为由向杜某朋借款195000元,借款到期后,杜某朋因多次索要未果而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其诉讼请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衡南法院依法向王某国送达了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执行风险告知书等诉讼文书,并对被执行人做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被执行人王某国始终拒不履行。

衡南法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线下执行调查手段,查询到被执行人王某国在衡阳市蒸湘区太平小区有一套面积为59.55平方米的房产可供执行。因被执行人王某国拒不履行义务又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衡南法院于2017年6月15日在“淘宝网”网络平台上发出拍卖房屋公告,2018年1月26日,该房最终以133600元的的价格拍卖成交。

在拍卖过程中,王某国父母以案外人的身份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他们才是涉案房屋的实际所有人,要求法院立即中止拍卖行为并解除对上述房屋的查封。法院经审查依法驳回该异议后,第一次强制腾房因该房屋被案外人承租使用而被迫中止。被执行人王某国的哥哥甚至威胁本案承办人,意图阻挠本案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但法律的尊严不容亵渎,司法的权威不容挑战,衡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宏伟高度重视,亲自督办各部门作出周密部署,制定详细方案、组织精干力量依法强制腾房。

今年4月17日,在派出所民警、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对屋内物品逐一清点、登记、搬运,在中午十一点左右将房屋腾空,移交给买受人,之后,被搬出来的物品储存到指定地方。至此整个腾退过程顺利完成,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和拍卖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一个鲜活的司法案例,胜过一沓文件。执行现场同时也是一块宝贵的宣传阵地,执行干警们在执行之余还不时向驻足围观的群众释法说理。在腾房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移动单兵系统,将整个执行现场状况实时上传至内网系统,保障整个执行过程文明有序、公开透明,彰显了司法权威。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先进的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文明的执行行为,向广大人民群众传递着司法的力度与温度。全面打击失信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是法院矢志不渝的追求。
来源:衡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谭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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