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快讯
衡南县人民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公示六)
作者:衡南法院  发布时间:2021-07-08 08:14:07 打印 字号: | |

衡南县人民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我院于2021年5月13日受理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南县支行与被执行人阳祖清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标的62230.58元。被执行人阳祖清,女,汉族。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查询,并相继向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衡南县管理部、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不动产、股权、车辆、住房公积金、收益性保险、证券、互联网银行等财产状况,已执行到位10448.78元,未执行51781.8元。因目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也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可确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本院或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依法恢复执行。现予公示。

 

2021年7月5日

 

 

执行员  杨孝初      联系电话  07348559012

 


 
责任编辑:肖寒梅
联系我们

电话:0734-8559000

传真:0734- 8559002

地址:湖南省衡南县云集镇黄金路

邮编:421131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湖南法院网

衡阳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