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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衡南县人民法院单位预算(公示)
作者:戴博  发布时间:2022-02-24 11:19:52 打印 字号: | |

2022年衡南县人民法院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22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衡南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当地党委的领导和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职责是:

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案件;

审判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审诉的刑事、民事案件;

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记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理国家赔偿案件;

调查研究审判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并提出司法建议;

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机关党建、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工作人员;

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负责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承办其他应由衡南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法院设置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综合庭、审管办、执行局、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等10个内设机构。下设:三塘法庭、泉花法庭、鸡笼法庭、栗江法庭、茅市法庭、江口法庭、向阳法庭、车江法庭等8个人民法庭。

(三)预算单位构成。衡南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只有本级。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单位收入预算 3351.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813.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万元, 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244.64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93.1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266.87 万元,主要是增人增资等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单位支出预算3351.1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785.17万元,教育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05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351.1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785.17万元,占 83.11%;教育支出30万元,占0.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万元,占 5.34%;卫生健康支出186万元,占5.55%;住房保障支出171 万元,占5.1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2955.2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395.97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158.28万元,主要用于大案要案、执行协调、换装经费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支出支出 237.69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经费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846.7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7.50万元,上升8.66 %,主要是案件数量上升,办案相关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52.9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4.6万元,主要是全省法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有所下降。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5 万元,拟召开2 次会议,人数260人,内容为陪审员会议;培训费预算30万元,人数120人,内容为法官业务学习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 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3351.1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5.20万元,项目支出395.9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表

附:1表-23表

链接: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6c933b6f99d551be&class=enclosure


 

 

 

责任编辑:刘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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