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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法院|失信惩戒显成效,主动履行树诚信

作者:袁健  发布时间:2024-04-15 16:21:32 打印 字号: | |


    “你好,法官,我是之前一个案件的被执行人,我现在生活处处受限,是不是还清就可以消除限制了?”近日,被执行人陈某因失信受限,主动联系法官履行还款义务。

    2018年12月10日,陈某驾驶小轿车与邓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邓某受伤以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因多次交涉未果,邓某遂诉至法院,经衡南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陈某赔偿原告邓某医疗费等损失。判决生效后,被告陈某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

    2020年6月,申请执行人邓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通过线上和线下查询,被执行人陈某名下均未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多次组织协调,但因被执行人没有偿还能力且不能给出明确的偿还期限,造成调解未果。最后案件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在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失信惩戒措施后,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人无信不立,在体会到失信惩戒的处处受限,为消除不良影响,被执行人陈某主动到法院联系法官,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主动履行支付义务。执行法院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执行人于2024年3月15日付清所有款项,法院立即解除了陈某的失信惩戒措施,被执行人又树立了诚信,案件也得到圆满解决

    下一步,衡南法院将持续立足岗位职能,引导失信者修复信用,切实维护百姓的胜诉权益,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办法、更硬的举措,让群众的 “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

责任编辑: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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